今年,我省教师将推行“无校籍管理”,同时农村教师绩效工资将适当增加。
随着今年我省新任中小学教师开始实行全省统一公开招聘考试的推行,我省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生师比或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村小和教学点实施师资特殊配备政策。建立县域内教师轮岗交流机制,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推进城区学校间、农村学区学校间的教师定期交流,实行县域内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工作。
此外,我省将完善农村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教师特别是村小和教学点教师,将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额,增量部分用于发放其生活补贴。
采编:桐城网;稿源: 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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