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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桐城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比赛的通知

2017-03-02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秩名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校园足球比赛

桐教字〔2017〕30号

  

各中学、中心学校、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市区各小学,各民办学校: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全面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进一步丰富我市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桐城市中小学生校园足球比赛。现将《2017年桐城市中小学生校园足球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规程要求,积极组队参赛。

特此通知 

附:

1、2017年桐城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2、桐城市校园足球比赛报名表

  

二O一七年三月二日

 

  

 

附件一

 

2017桐城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桐城市教育局

 二、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7年5月

(二)比赛地点:实验中学

三、竞赛组别

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

四、代表队、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小学组:校园足球示范学校男、女组别必须参加;学校人数超过600人的男、女组别必须参加;学校人数400-600人至少参加一个组别;学校人数400人以内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初中组: 校园足球示范学校男、女组别必须参加;学校人数超过600人的男、女组别必须参加;学校人数500-600人至少参加一个组别;学校人数500人以内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择参加。高中组: 普通高中男、女组别必须参加,职业高中、民办高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择参加。

(二)具有桐城市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小学生。

(三)运动员由学校组织到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所报项目,报名时须提供体检报告单。

(四)运动员资格由各校把关审核、实行领队负责制。如发现舞弊行为,取消该校参赛组别得分,并全市通报批评。

五、报名办法

(一)小学组(男子组、女子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人数不超过10人;初中组(男子组、女子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人数不超过14人;高中组(男子组、女子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人数不超过14人

(二)报名表上必须填写运动员号码,报名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在本赛季过程中不得更改,运动员的球衣号码不得出现0号。

(三)本校运动员不得代表其它学校的球队参加本次比赛。

(四)各学校足球队如需增补队员,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五)各参赛单位需附参赛运动员近期1寸彩照两张,随报名表(见附件)一起交市教研室办理参赛证,否则不予参赛。

(六)各参赛单位应统一用A4纸打印运动员报名表(手写作废),并加盖单位及提供适合参加足球比赛的体检报告单,交验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

(七)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 4 月17日下午5点前,各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报到教研室,同时将参赛运动员的名单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qq邮箱:380856930,联系人:方四建 ,未按规定时间报名者不予编排。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竞赛方法及相关规定

(一)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和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相关规定。

(二)采用单循环赛制、竞赛对阵表,球队排在前为主场(浅色服装),球队排在后为客场(深色服装),服装要印有“桐城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和学校名称以及号码。

(三)小学组比赛采用5人制,使用4号球,每场比赛时间30分钟,每半场1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上、下半场每队允许有一次1分钟的短暂停,报名表上的运动员均可上场参赛。换人人数不限,换下的人可以再次换上。

(四)初、高中组采用7人制,使用5号球,每场比赛时间50分钟。分上下半场,每半场2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报名表上的运动员均可上场比赛。换人人数不限,队员一经替出,不得在该场比赛中重新上场。

(五)参赛运动员一律穿布面胶底鞋,上场比赛时不准佩戴任何饰物。

(六)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黄牌累计二次的处罚:

小学组将队员判罚出场,停止该球员本场比赛资格,由替补队员替补上场。

(1)在一场比赛中获得的黄牌不作累计

(2)在一场比赛中获得的红牌将停止本场比赛并追罚停赛一场。

(3)在一场比赛中被出示红牌的一方罚下一名后2分钟内不得补齐5人,但在2分钟内出现进球则可以补齐。

初、高中组将停止本场比赛并追罚停赛一场。

(1)在一场比赛中,因连续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不作累计。

(2)在一场比赛中,被出示一张黄牌后又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仍作累计。

(3)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的,将停止本场比赛并追罚停赛一场。

(七)所有参赛队员应准备颜色不同的两套比赛服,认真填写报名单内;比赛、替补队员的姓名、号码。守门员的服装颜色要与场上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佩戴队长袖标,比赛服装、袜套必须整齐一致,所有上场队员需佩戴护腿板。如发现参赛队比赛服装、袜套不整齐、未佩戴护腿板、参赛队员号码与秩序册报名表号码不符合的一律不准上场比赛。

1、比赛服装、袜套不整齐,所有上场队员未完全佩戴护腿板的,从该队总成绩中扣除1分。

2、错穿主、客队比赛服装颜色的,从该队总成绩中扣除1分。

(八)上述情况如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学校足球队,桐城市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九)每场比赛开始前15分钟各队教练员必须提交上场队员名单及替补名单。

(十)替补席

1、裁判席面向场地方向,其左侧替补席为主队座位。

七、决定名次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二)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相互之间的比赛总比分、进球数多者列前。

(三)如上述各项相等,则以他们在全部比赛中的净胜球,进球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列前。

(四)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比赛均无成绩,双方各计0分,如果出现一方球队罢赛,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实际比分差距大于或等于3球,以实际比分为准。

八、处罚

(一)参照《桐城市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纪律规定》执行。

(二)迟到10分钟未能参赛的球队按弃权处罚。

(三)运动队在报名及比赛过程中,经确认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比赛弃权处罚。

九、比赛监督、裁判员

比赛监督、裁判员由桐城市教育局选派。

十、奖励办法

(一)高中男女队各取前4名,小学、初中男女队各取前8名。(待定)

(二)本次比赛设“优秀运动员奖”、“优秀教练员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领队、教练员会议在市教育局会议室召开 (抽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参赛队比赛期间费用自理。

(三)本规程解释、修改、补充权归桐城市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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