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加大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突出对午后道路交通管理,于2月23日查获二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4时10分许,中队民警在范毛公路5公里碑处,对车号为皖H1Q3XX的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宋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得其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开具了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驾驶的车辆,并口头传唤宋某某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经查核实,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车辆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且未按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队依法对宋某某做出了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2312元的严厉处罚。
无独有偶,14时55分许,中队民警在范青公路5公里碑处,又查获一辆无号轻便摩托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笪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得其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开具了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驾驶的车辆,并口头传唤笪某某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经查核实,笪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的车辆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中队依法对笪某某做出了罚款2000元的严厉处罚。
目前,两起违法行为均已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