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号
关于动态调整桐城市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
鉴于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实施后,国家和省陆续修订、出台了部分法律法规及涉企收费政策文件,根据《安徽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费清单〔2015〕2号)的要求,现对《桐城市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调整收费项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住房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房屋转让手续费
(二)取消项目
1、国土部门土地登记费、住建部门房屋登记费
国土部门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取消国土部门土地登记费和住建部门房屋登记费。但目前相关部门未出台不动产登记费标准。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三)免征的项目
农业部门
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中:
1、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
2、拖拉机行驶证费
3、拖拉机登记证费
4、拖拉机驾驶证费
5、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四)增加的收费项目
增加卫生计生部门卫生检测费。
二、政府性基金
(一)免征的项目
育林基金项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1号文件将育林基金收费标准降低为零,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6年5月9日更新)》中已不再列入。
(二)调整征收部门
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税部门征收
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原地税部门征收改为国税部门征收。
(三)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税〔2015〕122号,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财综〔2015〕2241号文件规定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
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
(一)取消前置服务项目收费
取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验收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收费及评估报告收费。
2.市气象局
取消行政审批事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涉及的前置服务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图纸技术审查”和“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跟踪检测”。
取消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涉及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中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
取消小额贷款公司市级权限内的设立及变更备案(核准筹建、变更主发起人股东备案、增加经营范围备案、变更增加验资报告收费
取消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收费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收费
取消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及上报国家审批的项目初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收费国家、省投资补助项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跨地区跨流域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初步设计、总投资概算审查工程设计收费
7、市人防办
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修建、易地修建审批及人防工程拆除、改变、开发利用审批”涉及的前置服务项目“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审查”
(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调整情况
1、市发展改革委
行政审批事项“市级核准权限的项目核准”涉及的前置服务项目“项目申请报告”执收单位,改为: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2、市国土资源局
行政审批事项“采矿许可审批(包括新设采矿权登记、采矿权延续登记、变更登记、转让登记和注销登记)”涉及的前置服务项目“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及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执收单位,改为: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及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3、市水利局
行政审批事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及取水许可”、“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的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专项验收及有关活动批准”分别涉及的前置服务项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报告”执收单位,改为: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三)增加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
市市场监管局
增加行政审批事项“企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的)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涉及的前置服务项目“验资报告”。
四、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项目
取消的项目
取消旅行社旅游质量保证金
特此公告。
附件:桐城市县级涉企收费清单(2016年9月30日)
桐城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