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省政府最新公布的省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价格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省物价局修订了《安徽省物价局行政审批和其他权力项目“八公开”内容》,印发新版价格审批项目十公开内容。
通过修订,在公开内容上,增加了审批受理联系方式和投诉渠道2项内容;在审批项目上,取消了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价格鉴证师注册初审、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初审、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核发等4项行政审批和其他权力项目;在审批内容上,优化了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以及服务价格登记证核发2项其他权力项目审批内容,简化了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