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晚,一对夫妻散步回家,经过龙腾路与经三路交叉路口斑马线时,被一辆疾驰的小车撞伤,酿成惨剧,不幸身亡。
事发时间在晚上19时48分。监控视频显示,余某与妻子方某由北向南从事发路段斑马线前一前一后经过,一辆皖H175**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没有减速,径直撞向方某,方某严重受伤,经现场医护人员抢救,不治身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而周某驾驶轿车经过时,没有减速,停车让行,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目前,事故责任认定正在办理中。(姚笃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