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9时许,桐城开发区所接到叶某报警称:2016年正月十八晚上,其与朋友杨某等人在开发区钱庄小区一民宅内“炸鸡”赌博,当天晚上输了十八万元,现要求公安机关查处。
接警后,民警传唤相关涉赌人员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2016年2月25日晚上19时至23时许,叶某、杨某、胡某、吴某四人在桐城市开发区钱庄小区张某家中,以底子100元、闷牌100元、看牌40元的方式进行“炸鸡”赌博。李某在现场以每把20元至200元不等的方式抽头牟利共计一万八千元,期间李某分多次借给叶某共计十八万元现金进行赌博。李某、杨某、胡某、等人到案后对2016年2月25日晚上在桐城市开发区钱庄小区张某家中参与“炸鸡”赌博一事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