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教字〔2016〕159号
各中心小学、中心学校:
2015年6月23日,市教育局印发了《桐城市农村小学教师交流轮岗任教工作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桐教字[2015]128号),文件要求各校要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切实保障村级小学、教学点师资力量,避免出现中心学校、中心小学本部以及交通便利的村小等教师过剩而边远村小、教学点教师紧缺的问题,切实保障村小开足开齐教育部规定课程所需教师。为做好今年相关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校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交流轮岗,确实做到重点从各中心学校、中心小学本部以及交通便利的超编村小选派教师到所辖区域缺编村小、教学点交流轮岗任教。各学区内每学年交流轮岗人数应不少于应交流轮岗教师的10%。鼓励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在学区内多所学校间走教。同时,各校要加大对参与交流轮岗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工作力度,对考核合格的,在职称评聘和职称内部岗位等次晋升、以及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
二、各校请于2016年9月5日前,将本学区《2016-2017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人员花名册》纸质表1份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电子稿发人事科tcsjyjrsk@126.com邮箱。
附件:2016-2017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人员花名册
二O一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