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积极介入调解了一起伤残赔偿纠纷。
2015年元月,侯某某给某管业公司运货时被货物砸伤导致伤残。双方因民事赔偿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侯某某负主要责任,管业公司赔偿侯某某各项损失21万余元。侯某某及家属不服,夫妇二人到该管业公司,采取打砸办公用品、拉断电闸等极端方式要求服务企业增加赔偿,管业公司则坚持按法院判决为准,企业职工因生产经营受到影响情绪激动,矛盾进一步激化。开发区分局在积极做双方工作的同时将情况向上级及市委市政府汇报。
在桐城市政法委组织下,开发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发区管委会、当事方律师及当事人在开发区公安分局警民联调室,就赔偿纠纷问题进行协商解决,本着既体现法律精神,又体现人道主义精神,让受害方相对满意的宗旨,最终管业公司与受害方侯某某达成协议:管业公司一次性给予侯某某赔偿,侯某某及其家属也表示满意。历时一周的管业公司与运货司机伤残赔偿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开发区公安分局积极贯彻落实桐城市市委市政府实施的“暖企行动”,为企业发展及时排忧解难、保驾护航,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