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0岁的桐城男子陈某某和女同事吴某某外出吃饭后,送对方回家。趁送吴某某回家开门之际,陈某某竟上前抱住对方实施猥亵,在遭到吴某某的强烈反抗后夺路而逃。
4月25日21时许,陈某某和单位女同事吴某某(女,24岁)一起吃完晚饭后,便送吴某某回到自己的租房处时。就在吴某某开门瞬间,陈某某突然从背后强行搂抱吴某某,并强吻了对方。吴某某反抗并咬破陈某某的嘴唇,陈某某见状并未收手,迅速上前掐住吴某某的颈部,将其弄倒在地后,打了吴某某两耳光。在吴某某拿手机准备报警,陈某某夺过手机摔在地上,致手机屏当场损坏。
在听到连续的吵闹声和吴某某的呐喊声后,周边居民赶紧出来张望,陈某某眼见情况不妙,从吴某某住处惊慌而逃。接到报案后,辖区文昌派出所迅速出击,快速固定证据,查明了整个违法经过。
目前,陈某某因猥亵他人、故意损坏财物的违法行为,依法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