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经过全面装修的桐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新址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桐城市仲裁实体化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也进一步夯实了办案基础,提升了办案能力。
桐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于2010年,以人事、劳动机构整合为契机,在机构改革方案中设置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定为副科级行政机构、编制5人,2011年正式挂牌,在全省也是较早的。通过近四年的努力,桐城市仲裁院已经组建了一支专业化较强、能独立办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现有从事仲裁工作10年以上的专职仲裁员3人,兼职仲裁员3人。进一步健全了规范仲裁工作制度。桐城市仲裁院严格按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工作暂行规则》等方面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工作制度,如:建立了仲裁委员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定期召开协调培训会,研究分析当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特点,解决重难点问题;健立了办案工作流程制度,依法制定科学、合理的办案工作流程;建立了案件分类处理制度,努力实现案件的“快调、快立、快审”;建立了仲裁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仲裁办案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行为;建立了案卷管理、统计分析及报送等各项制度,夯实了仲裁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去年投资十余万元,按照县级仲裁机构的建设标准,为仲裁院单独装修了近一百平方米的办公场所,目前已正式投入使用,包括标准化仲裁庭、调解室、资料室以及办公室等,内部设施将全部配套齐全,有效改善了仲裁办公环境,夯实了办案基础,提升了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