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促进桐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桐城市参照省、安庆市考核办法,并在充分征求各镇、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桐城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考核内容包括: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建设(含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资金保障、防火项目、防火督查和责任追究);信息体系建设(含值班带班落实、零报告制度落实、卫星热点反馈和日常材料报送);预防体系建设(含森林防火宣传、火源管控、队伍建设和物资保障);扑救体系建设(含应急管理、指挥扑救、评估报告、火因查明和火灾案件结案率)以及加分项目。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桐城市还出台了本考核实施细则,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考核方法主要以平时督查、检查及市防火办台账为主,不专门组织到镇、街道考评。严格依照考核办法和台账档案,后补材料不予认可。考核扣分项目将反馈到各镇、街道,如有异议可及时提出申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