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群众举报后,经开区安监分局执法人员赶到辖区内两家废旧物品回收公司,发现废品回收站内废铁成堆,行车“打砸”,火星飞溅;就在这样的“加工厂”内,竟还堆了大量的报废液化气钢瓶,整个回收站液化气的味道十分刺鼻,而且随意堆放用于切割的氧气瓶、丙烷钢瓶多个。根据《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液化气钢瓶达到使用年限必须强制报废,报废后须通过指定渠道回收,再交由专门的检测站进行破坏性处理,严禁私人倒卖液化气钢瓶,或将液化气钢瓶卖给废品收购站。
因为“液化气钢瓶残留有危险化学物质,一旦泄露或遇到电和明火,特别是私人切割时,极容易引发爆炸,安全隐患很大。执法人员当即对回收站负责人下达整改文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拆解并妥善处置该批报废液化气钢瓶,同时要求今后不再从事该项回收业务。当天下午,该所所有报废液化气钢瓶已经清理完毕,消除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