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个月的侦查,桐城警方侦破了一起肇事逃逸案,11月16日下午,肇事驾驶员汪某被带回事故现场,交代了自己驾车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
9月4日上午8点50分,汪某驾驶摩托车沿桐枞路由西往东行驶,准备超越同方向行驶的电动车驾驶人张某时发生刮擦,两车摔倒,两人不同程度受伤。汪某爬起后,没有施救,反而驾车逃离了现场。
(肇事者汪某同期声)侥幸心理,没有驾驶证。
事故发生后,桐城交警火速赶到现场,经过多方调查走访,调取监控录像等技术手段,迅速锁定嫌疑人汪某。
(桐城市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吴义丹同期声)但是由于汪某事发之后第二天就逃离了桐城市境内,在我们不断地努力下,以及兄弟警方的配合下,最终在两个月之后,也就是2015年11月14日当天晚上,我们在 怀宁将汪某成功抓获。
到案后,汪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桐城市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吴义丹同期声)由于汪某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等待汪某的将是18日行政拘留以及罚款2300元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