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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一日审理两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

2015-11-19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黄倩 张德恒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深入人心,可是有那么一些人却偏偏要以身试法,11月16日,桐城市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两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醉驾者毕某、刘某受到法律的制裁。
    9月5日晚上9点钟,桐城交警接到事故当事人毕某报警电话,他自己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与他人发生碰撞。交警在现场发现,毕某有酒驾嫌疑。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事发时毕某静脉血中乙醇含量达到219.1mg/l00ml。其行为属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现场同期声)对你行为怎么认识的?心里怎么想的?
    (现场同期声)自己确实后悔,确实错了,确实后悔。
     同一天,桐城市人民法院还审理了另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刘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单方事故,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其静脉血中乙醇含量达到290.6mg/l00ml。其行为属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   罪。公诉机关提请法院判处拘役3至5个月。对这两起案件,法院宣布,将择日开庭进行宣判。
     (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方兴明同期声)我们交警部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饮酒不能驾车,驾车时不能饮酒,否则一旦被我们公安机关查获,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黄倩 张德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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