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行动中,在金神镇南铺路查获两起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分别给予其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2312元。
当日中午,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金神镇南铺路2公里100米处设卡盘查机动车重点违法行为,13时25分许,对皖HUG55*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叶某身上有酒味,疑似饮酒,便利用随身携带的酒精检测仪对其检测,发现叶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9mg/100ml,属饮酒驾驶。下午15时27分,在南铺路2公里200米处,对张某驾驶摩托车检查时,发现张某也有酒驾嫌疑,对其酒精检测时发现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3mg/100ml,属饮酒驾驶。
在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叶某、张某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车辆未按时参加审验,且未投保机动车强制险,为严肃法纪,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民警根据其违法行为,对其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