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在S228省道巡查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行驶过程中后方号牌污染不清晰,民警根据相关法规,给予200元交通违法罚款。
当日下午15时许,该大队六中队民警巡查到S228省道桐枞路5公里处时,发现前方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行驶,后面悬挂的号牌比较模糊,民警发现后,立即开车上前并利用警车喊话器对其喊话,让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对驾驶员江某指出其号牌污染后不清晰的违法性,在民警的监督下,驾驶员江某用毛巾擦去了灰尘。随后民警依据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违法行为,作出上述处罚,并叮嘱驾驶员保持车身清洁,勤擦号牌和放大字样,避免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