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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启动2015年度中晚稻托市收购工作

2015-09-25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胡斌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为认真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上级批准,桐城市自9月25日起,启动2015年中晚稻托市收购工作,托市收购严格执行《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经上级审核批准,桐城市第一批最低收购价中晚稻委托收储库点共20个,分别是:安徽省青草香米业集团有限公司(3个);安徽桐城国家粮食储备库(1个);桐城市粮食局新渡中心粮站(5个);桐城市大关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3个);孔城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4个);新运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4个)。

    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托市价)为:以2015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稻为标准品,中晚籼稻每市斤1.38元,粳稻每市斤1.55元,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标准品中晚籼稻具体质量标准: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标准品粳稻具体质量标准:杂质1%以内,水分14.5%以内,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执行最低收购价的粮食为2015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对非标准品粮食收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为认真做好中晚稻托市收购工作,桐城市粮食局要求各委托收储企业一要加强国家政策宣传。重点突出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执行时间等内容,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无盲区,让农民朋友真正知晓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让企业切实增强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的自觉性。二要严格执行质价政策。坚持依质定等、优质优价,决不允许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必须严格执行水分、杂质增扣量规定,当场如实填写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凭证所列重量、等级、水分、杂质、单价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严禁二次填写收购凭证。三要强化为农服务措施。继续深化“粮食进站库、一切我服务”活动,实施 “一站式”服务。市粮食局将加强收购市场监管,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活动,严禁收储企业触碰“打白条”、“以陈顶新”、“转圈粮”三条红线,依法维护收购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收购市场环境,让农民卖“明白粮”、“舒心粮”。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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