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15时许,新渡派出所民警在开展踏查铲毒行动中,经走访发现新渡镇罗潭居委会马路组一处菜地有人种植罂粟。该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经调查,种植罂粟的是村民吴大伯,吴大伯自称一直被腰痛和痔疮折磨,听人说用罂粟的果实可以治病,还不用花钱,于是吴大伯便动了种植罂粟的念头。今年春天,吴大伯种植了25棵罂粟,本想用罂粟治病的吴大伯怎么也没有想到,还没等罂粟派上用场,自己就被新渡派出所民警查到了。事后,吴大伯非常后悔,不停的责怪自己法律意识太淡薄。
“罂粟是禁止种植的植物。 ”民警告诉吴大伯和周边居民,罂粟虽然是观赏性极高的植物,但由于它是毒品原植物,我国法律都明确规定将会严惩种植者。根据相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的,将会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处3000元以下罚款;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抗拒铲除的,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目前,警方已将25株罂粟当场铲除,吴大伯因涉嫌非法种植罂粟,被警方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