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城交警查获一辆一车主挪用“自家”号牌,没想到被细心的交警抓个正着,受到重罚。
3月23日中午,交警四中队民警在新安卡口设立临时执勤点,严查机动车各类违法行为。12时23分,民警对一辆从新安开往桐城方向的皖H1A7 XX货车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号牌上的螺丝不是防伪固封帽,有套牌、假牌嫌疑。民警利用警务通查询,发现皖H1A7XX货车车架号与所驾驶的车子不相符,属套牌车辆,民警依法暂扣其车辆,将驾驶员李某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李某家有两辆货车,都是从别人手里买来的,没有过户,其中一辆皖H163XX厢式货车车况很好,且两辆车是同一个牌子,李某将厢式货车货厢拆除克隆成皖H1A7XX货车模样,为节省年检和其它费用,李某又把自家的皖H1A7XX货车号牌挪用到皖H163XX未年审厢式货车上。民警根据李某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罚款4000元驾驶证记12分、车辆未投保国家第三强制险罚款2590元、擅自改变车型罚款100元、上道路行驶车辆未按规定年检罚款200元记3分,合并罚款6890元罚款,驾驶证记15分。由于李某所持的是B1E证,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等待李某的是驾驶证又降级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