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早晨7时许,天刚刚亮,亳州市公安局龙扬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电话称,在龙扬镇镇西汪洋新河里发现一辆电动车,不知道是否有人落水。
民警立即带上装备赶往现场,果然有一辆崭新的电动车倒在汪洋新河的河边上,电动车有一半车身浸在河水中。民警现场细致勘查一遍,没有发现有人失足落水的痕迹,但是一辆崭新的电动车躺在河岸边,却没有失主来认领。民警决定先用救生绳将电动车拉上河岸,再慢慢找线索。
民警仔细检查了电动车,发现电动车完好无损,从车尾的广告得知,该车是从镇南头永恩电动车店购买到。开启电动车后,细心的民警还发现,电动车显示才骑行了80多公里。民警立即找来永恩电动车店的老板询问情况,老板告诉民警,该电动车是前几天太和镇二郎乡的王某购买到,他还留有王某的电话,民警立即拨通电话,联系到了王某的家人。
原来,昨晚王某骑着电动车到龙扬镇喝酒,一直喝到半夜才回家。王某骑车回家的时候,路过汪洋新河摔倒在河边,自己爬上岸后电车却推不上来了。王某索性走着回家,不问电动车的事情了,到家后倒头就睡觉,家人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当天上午9时许,王某和家人来到龙扬派出所将电动车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