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全面完工,新修、改造农村公路846公里,顺利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农村公路通达通行能力大幅提升。
省政府决定,从2016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县委县政府及县交运局把握这次难得的机遇,多方争取,获得了省市大力支持,共846公里农村道路被列入省交通运输厅三年建设计划,约占全市的73%,其中:县级畅通工程41.45公里,乡级畅通工程28.70公里,贫困村较大自然村硬化工程180.09公里,撤并村268.68公里,老村道加宽327.12公里。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工作,成立了高规格的建设指挥部、县长任指挥长,并制定了《枞阳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补助标准、时间要求及技术标准,并对当年完成任务的乡镇实行配套以外不足的工程直接费实行全额兜底。
县交运局从脱贫攻坚、完善路网的大局规划项目,在项目实施、资金支持上,对贫困村优先考虑、重点倾斜,贫困村共建成畅通工程163公里,约占整个项目的34.8%。向北部乡镇倾斜,重点推进产业基地、农村休闲、旅游资源开发及断头路建设,强化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网络,促进交通均衡发展。加大特色小镇公路项目支持,助推相关乡镇产业强镇,特色兴镇的战略实施。
在工程建设上,严格质量监管。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了社会监理和第三方检测单位。将全县划分4个片区,成立4个工程技术指导组各包一个片区,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作为业主单位的乡镇落实了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保证每条道路都有工程质量监督员。设立公示牌公示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参建单位、建设工期、技术标准、质量举报电话等,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群众全过程参与质量监督。设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资金专户,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拨付工程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协调,挂图作战,月调度、周通报,克服了战线长、分布零散,工期紧,原料紧张等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