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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能源应用开启新模式

2017-09-20 来源:阜阳市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阜阳 能源应用
导读: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优化能源结构,提高主城区供能效率和保障水平,促进大美阜阳建设,阜阳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阜阳主城区公共建筑实行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的
       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优化能源结构,提高主城区供能效率和保障水平,促进大美阜阳建设,阜阳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阜阳主城区公共建筑实行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的实施意见》,决定从今年起,在主城区公共建筑实行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系统。 
 
        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系统是根据用户实际能耗进行系统方案设计,以天然气、地源热泵(不含地下水热源)、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为能量源,通过能源梯级利用,为用户持续提供供热供冷的新型能源供应形式。统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按照“公建分布式供能、居民集中供暖供冷”的原则,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实现分布式供能与集中供热供冷协调发展。
   
       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系统冬季运行105天(每年11月25日至次年3月10日),夏季运行90天(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根据采暖及空调相应国家规范标准,冬季采暖室内温度不低于18度,夏季制冷室内温度26±2度。《意见》指出,阜阳主城区内所有政府性投资和国有投资新建1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的用热、用冷,包含办公建筑(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公建筑等)、商业建筑(如金融建筑)、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信、广播建筑等)、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要积极采用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同时,鼓励非政府投资的同类建筑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  
 
        在政策支持方面,《意见》明确,采用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申报国家、省、市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对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项目,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优惠政策和资金补贴。加大对新建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项目的支持力度,对符合阜阳市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等若干政策支持范围的项目和企业,由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指导企业进行奖补资金申报;对新建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明确具体奖补措施。
  
        同时,阜阳市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开展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项目的建设、运营与服务。支持组建专业的清洁能源供能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确保企业收益,并纳入市政公共事业行业监管范畴;优先鼓励本地区具有稳定运行3年以上业绩且维护服务体系完善的供能公司参与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的开发利用。 
(责任编辑:肩上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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