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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话民生】法律援助帮我讨回了公道

2018-07-27 来源:文昌街道 作者:李诗舟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导读:我叫朱*梅,现年53岁,家住桐城市文昌街道官桥村,丈夫胡*升今年初上班期间因突发脑溢血医治无效死亡,其生前工作单位安徽黄梅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按规定发给亲属相关抚恤补助金

我叫朱*梅,现年53岁,家住桐城市文昌街道官桥村,丈夫胡*升今年初上班期间因突发脑溢血医治无效死亡,其生前工作单位安徽黄梅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按规定发给亲属相关抚恤补助金。前不久,市法律援助中心文昌工作站为我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申请仲裁,帮我维权讨回了公道。

我丈夫胡*升生前系被安徽黄梅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职职工。2018年1月4日下午,我丈夫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经医院救治无效后死亡。丈夫病故后,我和儿子女儿多次前往安徽黄梅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其按相关法律及政府抚恤政策规定发给我们抚恤补助金,但公司方面推三阻四,找出种种借口进行回避,始终不作答复,拒绝给付。

经咨询律师,我明白了相关规定。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及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政策关于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规定,丈夫生前所在单位黄梅酒业公司应当发给我们相应抚恤补助金,公司拒不发放,肯定是违法的。

今年2月中旬,我跟妹婿一道再次找到黄梅酒业公司一位负责人,要求公司按规定发给相关补助。好说歹说,这位负责人最终勉强松口,答应给钱,但强调说最多只给四千块,多的没有。听其语气,像是在施舍我们,我非常窝火,心想公司这是在打发要饭的吗?我们没有接受,这次又没有谈成,无功而返。正在我一筹莫展之际,有人告诉我说,市里有一项民生工程项目叫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可以帮助处理有关法律问题。

2018年3月底的一天,在妹婿的陪同下,我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文昌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请求代理起诉,帮我向黄梅酒业公司追索相关补助金。

文昌工作站的同志热情地接待了我,他们非常同情我的遭遇,当即为我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因双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工作站的同志耐心向我解释: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先裁后审,这起案件须先经过劳动仲裁,仲裁不服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接受市法援中心指派后,他们很快帮我代写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递交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后案件承办人紧锣密鼓开展工作:前往黄梅酒业公司开展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前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办案仲裁员多次进行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日前该案经桐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安徽黄梅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我和儿女因直系亲属病故的丧葬补助金及一次性困难补助金共计人民币一万元。

在这里,我要感谢文昌工作站的同志,感谢党和政府惠万家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替我维权,帮助我一个弱女子讨回了公道

(责任编辑:李鑫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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