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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话民生:法援助我获赔偿

2018-07-12 来源:新渡镇 作者:孙传银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新渡镇 法律援助
导读:我叫胡大亮,今年30岁,家住桐城市新渡镇凤凰村。

我叫胡大亮,今年30岁,家住桐城市新渡镇凤凰村。

去年元月的一天,我在新渡镇一企业上班时受伤,造成我左手骨折,经桐城市人民医院治疗后伤愈出院。我此次工伤导致的一系列赔偿问题也随之而来,业主仅赔偿了首次医疗费用,后续的医药开销及误工费等,我多次找业主讨要,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

因我文化程度低,不懂得什么叫依法维权。后来还是我的一位在城里工作的亲戚告诉我,可以申请“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并说政府制定的这项民生工程,是专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我亲戚与我讲了许多文绉绉的专业术语,我听了老半天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亲戚就直言相告,说像我这情况,可以找政府免费打官司。

第二天我就按亲戚指点到新渡镇政府信访,镇上洪时仆书记热情接待了我,并立即指示镇法律服务所帮我依法维权。法援中心杨远武主任认真听取我事情前因后果,帮我搜集伤残、就医、误工等费用证据后,召集我与业主进行调解。杨主任据理力争,并引用“六尺巷”典故,说我俩都是乡里乡亲的,低头不见抬头见……要求业主对我的受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杨主任还说如果业主不接受调解,他将作为我的代理人,诉之法院,并断言我的诉求法院会完全支持的。而业主既要承担聘请的律师费、法院诉讼费,又要耗时、误工等诉累。业主思前想后,最后接受了杨主任的调解,业主当场去银行划拨给我45000元赔偿金。含工伤补助费、误工费、住院期间护理费、营养费、解聘劳动合同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双方从此不得再因此案纠缠。我衷心感谢杨主任的调解,最大化的维护了我的利益。但我更感谢党和政府的民生工程助我获赔偿!

(责任编辑:云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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