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责任。黄甲镇在8个村均成立工作组,由班子成员任组长,部分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全面领导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点长负总责,各工作组成员、村干部具体落实;白天由分管领导下村巡逻、督查,晚上由值班领导带队,下村巡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是加强宣传。在村庄、主要进山路口、林区公路沿线,设置醒目的秸秆禁烧宣传标牌、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共60余处,对农户宣传有关秸秆禁烧的意义;镇级组织宣传车2辆,村级组织宣传车8辆,开展流动宣传,利用村村响开展经常性宣传,不间断地对村民进行野外安全用火常识和秸秆禁烧的宣传。
三是现场处置。镇综合执法大队、综治办、片区派出所联合开展巡逻工作,一旦发现焚烧秸秆的,对焚烧秸秆的群众进行现场谈话,警示教育。
四是严格督查。镇督查室将加强督查力度,对各村的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看组织机构是否落实,责任、制度是否上墙,宣传是否到位,巡查记录台帐是否健全,值班是否安排到位。同时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对因工作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将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