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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2016-06-21 来源:市质监站 作者(采编):秩名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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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桐质监字[2016]9号
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主体在建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时间安排
检查自6月20日开始,7月10日前结束。
三、组织机构
为开展好本次检查工作,成立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李胜
副组长:吴其付
领导小组下设检查工作组,成员由验收办、监督检验股及各抽查室相关人员组成。
四、检查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情况。重点检查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否落实,工程项目是否有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违法发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情况。
2、安徽省建筑施工现场广域网考勤系统(IFA)、安徽省工程质量检测全过程监管系统(IMT)的应用情况。
3、抽查五方责任主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4、抽查施工现场标养试块、同条件试件制作标识、养护放置情况
5.对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现浇板厚度进行抽测,每个单位工程随机抽取一层进行仪器检测。
五、检查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此次检查,密切配合,按照相关检查标准做好全面自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表》,附件可登录质监站网站自行下载)。
2、各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检查时必须到场配合检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六、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组对受检的工程项目,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下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通知书》;涉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有典型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将下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检查工作结束后,我站将发布检查通报。根据检查结果对质量行为良好、质量检查评价优良的企业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表》
 
 
    附件下载:执法检查附表.doc
 
 
                        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6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云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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