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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法院:花甲夫妻起诉离婚 入户调解出“围城”

2021-04-20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徐玲玲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导读:虽然你们的婚姻关系解除了,但作为孩子们的父母,遇到困难时还要互相帮助。感谢法官,分居这些年了,终于结束了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对我们双方而言都是一种解脱。4月15日,在
       “虽然你们的婚姻关系解除了,但作为孩子们的父母,遇到困难时还要互相帮助。”“感谢法官,分居这些年了,终于结束了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对我们双方而言都是一种解脱。”4月15日,在被告刘某家中,刘某激动地向法官说道。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和平地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原告江某与被告刘某于1985年相识结婚,1988年和1989年分别生育两个女儿。因婚前缺乏了解且由父母包办婚姻,婚后双方关系日趋紧张恶化,江某曾于1998年、2003年两次向桐城法院起诉离婚,但考虑到孩子尚小,又撤回了起诉。自2006年开始,江某外出务工,双方就开始分居生活。2021年2月24日,江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被告刘某的婚姻关系。
 
  开庭前通过电话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刘某近期遭遇车祸,腿部受伤,需要卧床休息三个月,无法出庭应诉。鉴于刘某的实际情况,法官决定去刘某家中做调解工作。调解当日,法官与江某一起来到刘某家,两人一见面气氛立马紧张起来,相互指责,剑拔弩张。在承办法官的安抚下,两人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江某称这段婚姻让自己很痛苦,两个女儿已经长大,希望能从这段不幸福的婚姻中解脱出来。刘某也声称与江某这样痛苦的生活是女儿们所不愿意看到的,继续维持这段婚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承办法官从亲情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出发点进行调解,两人化解了矛盾纠纷,以和平形式解除了婚姻关系,并向对方送上真挚的祝福。
 
(责任编辑:肩上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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