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市公安局双港派出所接到市农业农村局移交线索:刘某某在嬉子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使用禁用工具地笼网进行非法捕捞涉嫌犯罪,请求处理。接到线索后,双港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工作。
刘某某到案后,对自己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11月17日傍晚,刘某某趁无人之际,划小船进入嬉子湖水域,将事先准备好的9条地笼网放入嬉子湖内,11月29日傍晚,刘某某起网后准备上岸时,被渔政部门现场抓获。
目前,刘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市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其用于非法捕捞的渔具、渔船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扣押。
据了解,今年来,双港派出所多次联系渔政部门在嬉子湖水域开展联合执法20多次,驱散生产性垂钓200多人,暂扣非法渔具200多件,确保禁捕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