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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拘留所成功化解一起借贷合同引发的社会矛盾

2019-03-29 作者:鲍大林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桐城 借贷合同
导读:桐城市拘留所深入贯彻落实上海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阵地优势,立足教育、矫治、感化、挽救目标,始终坚持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作为提升监管核心战斗力和提升自我、体现
        桐城市拘留所深入贯彻落实“上海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阵地优势,立足“教育、矫治、感化、挽救”目标,始终坚持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作为提升监管核心战斗力和提升自我、体现价值、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近日,通过教育引导,又成功促使一名被拘留人知错、认错、改错,有效化解一起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管教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拘留人王某某,男,50岁,孔城镇人,从事教育工作。2011年,王某某给他人金融借贷作担保,并在出借方桐城农商银行10万元贷款合同上签字,借款到期后未归还,农商行多次催讨无果诉诸法院,王某某负连带责任又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3月22日被拘留。入所后,拘留所详细了解矛盾产生的原因和王某某还款能力,综合分析后及时启动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矛盾化解小组针对王某某不愿承担法律义务的错误思想,制定了可行性很强的教育方案,依据法律条文加强相关法规科普宣传的同时辅以道德教育,从王某某为人师表的教师身份谈到违法对其的影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民警多次说服教育下,王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错误行为,积极联系家人筹款。3月25日,经过矛盾化解小组穿针引线,矛盾双方及法院相关工作人员齐聚所矛盾化解室,王某某一次性付清10万元履行款,履行了法院判决裁定,并就自己的行为真诚的向对方道歉,得到了谅解。双方握手言和的同时法院也解除了对王某某的拘留,矛盾被成功化解。
(责任编辑:云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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