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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桐城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11-02 来源:桐城市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桐城 市长质量奖
导读:桐城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

为引导桐城市广大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价值导向,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持续提升我市质量供给水平,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和《桐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桐政办发〔2015〕143号)要求,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桐城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桐城市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取得突出成就,质量(含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管理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在省内或全市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二、申报原则

桐城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市长质量奖评选遵循自愿申请、科学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评选标准采用国家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桐城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

2、具有先进的质量理念和明确的质量发展目标,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税收、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底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

4、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群众(顾客)满意度高。

(二)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市长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2、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3、近3年内有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4、近3年内国家、省、市级监督抽查或检查中,产品、工程或服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近3年内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或法定代表人有犯罪记录。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桐城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

(二)证实性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

2、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复印件;

3、环保达标材料复印件(盖红章);

4、近3年获得市级以上有关质量奖励的证明材料;

5、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和车间一级。

(三)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桐城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桐城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电子版。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二)为方便申报,企业提供的销售统计及税收、环保达标等相关材料,由企业对填报的相关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数据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完整性,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桐城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在桐城政府网下载。

联 系 人:陈顺太  李俊文

联系电话:0556-6201995

联系地址:桐城市龙眠路72号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305室

 

 

 

桐城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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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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