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早上六点半,桐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浩就带队赶往南京,此行是为了执行一起标的15000元的买卖合同纠纷。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周某从未露过面,一路上执行人员担心这次是否也会扑空?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后,桐城法院为提升执行效果,实行院领导督办制度,即每名分管审判业务的院领导每月督办4起案件,并确保案件执结,这起案件正是由陈浩副院长督办。2016年,周某因拖欠张某购买建材材料款15000元被诉至法院,判决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其均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并表明其不在桐城。为此,执行小组决定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南京查找其行踪。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车程,执行干警们抵达申请人提供的地址,但却发现公司已搬迁。正当失望之际,陈浩建议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周某,并告知其“我们正在南京执行这起案件,希望他主动配合”。在强制执行的威慑力下,下午三点的时候,被执行人通过微信与执行人员取得联系,并将执行款15000元及执行费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给执行人员。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该院执行干警不怕疲劳,再小再难的案件也绝不轻言放弃,以“实干+巧干”的精神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