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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教育局四举措强化学校建设项目管理

2018-03-17 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包卫兵 朱泽卫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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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桐城市教育局印发《桐城市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学校建设项目管理。

日前,桐城市教育局印发《桐城市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学校建设项目管理。

一是建立校舍安全排查年检制度。明确校舍安全责任主体是学区管委会和市直管学校,要求各校(学区)建立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排查,建立校舍排查台帐,同时对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安全隐患较小的要及时组织力量排除,较大的校舍险情要立即将校舍隔离封存并及时报告。经专业机构鉴定结论为D级危房的必须立即无条件拆除。

二是规范项目建设实施程序。每年一月底前,各校(学区)根据校舍排查情况经教育局分片联系领导现场确认签字后向教育局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由教育局计财科(项目办)安排组织专业人员现场实地察看,根据年度维修资金额度,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的原则,提出当年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安排方案,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批复组织实施。预算造价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规划设计,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招标。学校维修项目预算造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30万元以下的,在教育网发布招标信息后由学校组织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方式确定中标施工企业。

三是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项目建设实行法人负责制,建立“项目管理三人小组”制度,对工程施工各环节按校安工程规定要求实施全过程监督,并做好记录,每月报送工程形象进度,及时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建设过程中严格履行变更手续,严格实行项目预算、结算审计制度。同时要求各校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资料管理,按照一个项目一份档案的原则,对项目建设形成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到项目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影像资料齐全,完整记录每个项目建设全过程。

四是强化项目检查督促和责任追究。对当年在建项目,教育局在定期巡查、重点督查、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制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建立月通报及工程监督检查通报制度。将学校(学区)项目建设工作纳入综合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严格按照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基建项目申报及审批,学校私自先行实施建设的;项目学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履行变更报批手续,私自变更、增加工程预算的;工程施工中,无特殊情况,未按施工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延误工期,影响教育民生工程考核的;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未按要求进行拆除,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及恶劣影响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云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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