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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顺价疏导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2017-12-25 来源:市物价局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桐城 天然气价格
导读:为疏导气价矛盾,保障桐城市天然气正常供应和安全迎峰度冬,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顺价疏导桐城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桐城市物价局文件

 

 桐价〔2017〕52 号

 

 


关于顺价疏导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

销售价格的通知

 

桐城市海特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然气上游气价上调后申请顺价疏导天然气价格的请示》(桐海燃字[2017]047号)悉,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顺价疏导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函》(皖价服〔2017〕273号)精神,为疏导气价矛盾,保障桐城市天然气正常供应和安全迎峰度冬,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顺价疏导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天然气在原阶梯气价基础上分别上调0.30元/立方米。调整后具体标准为:

第一档:年用气量在5万立方米以下部分,销售价格为3.50元/立方米;

第二档:年用气量5万立方米-10万立方米部分,销售价格为3.40元/立方米;

第三档:年用气量10万立方米-50万立方米部分,销售价格为3.35元/立方米;

第四档:年用气量50万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为3.30元/立方米。

二、你公司接文后,切实做好调价后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价格公示,主动接受价格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2018年4月1日起,或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前终止季节性价格上浮时,你公司要立即同步终止顺价销售,恢复原阶梯气价。 

2017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云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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