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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一男子在禁猎区内捕“八哥”因破坏生态获刑罚

2017-10-12 来源:桐城法院 作者:谢莎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桐城 八哥
导读:2017年5月18日,被告人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公岭镇(禁猎区)周边村庄居民房屋外孔洞内以掏鸟窝方式捕捉87只野生八哥...

    重视生态,功在千秋;保护环境,造福万代。环境及资源保护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桐城市人民法院亦在审判工作中以行动彰显自身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决心。9月28日,该院刑事审判庭就一起非法狩猎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徐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7年5月18日,被告人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公岭镇(禁猎区)周边村庄居民房屋外孔洞内以掏鸟窝方式捕捉87只野生八哥,后销售给桐城市大关镇麻山村村民朱某。销售款共计1430元,朱某尚未支付给被告人徐某,后桐城市森林公安局将此款直接从朱某处扣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狩猎罪。结合被告人具有的坦白情节及所在社区对其社会影响评价,遂对其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云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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