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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无故漏水原因何在?诉至法院获得赔偿

2017-09-21 来源:桐城法院 作者:严娅 何凤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桐城 法院
导读:房子装修入住已有五年,突然发现卫生间渗漏滴水,造成家中财物损坏,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日前,桐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结了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房子装修入住已有五年,突然发现卫生间渗漏滴水,造成家中财物损坏,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日前,桐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结了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原告周某与被告方某夫妇系上下楼的邻里关系,今年年初,住在楼下的周某发现家中两个卫生间均向下渗漏滴水,情况严重,情急之下找来物业,怀疑因被告在装修房屋时,将卫生间主下水管道分户的三通处用水泥完全封闭导致。物业组织两家多次进行协商,都没有解决问题。2月27日,周某诉至法院,要求方某夫妇立即将两个卫生间漏水情况进行修复,并赔偿因漏水造成的全部财物损失。

        案在审理中,周某又将物业公司追加作为被告参与诉讼,并申请对房屋漏水的原因及渗漏水导致的财物损失进行司法鉴定。由于渗水位置部分已修复,致对渗水的原因鉴定不能。最终,司法鉴定中心评定周某的室内装潢及室内财物受损价值为七千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周某家中财物受损是因为楼上住户卫生间的下水管道漏水导致。考虑被告夫妇在事情发生后,已对周某家中下水道进行修复,并撤销了要求承担排除妨碍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遂判令被告夫妇赔偿原告周某财物损失七千余元,并承担鉴定费三千元,合计一万余元。而被告物业公司与此案侵权事实无因果关系,故不承担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云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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