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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餐饮公司着火殃及住户,法官主持调解握手言和

2017-09-07 来源:桐城法院 作者: 严娅、杨荣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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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9月4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火灾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回起诉。
        9月4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火灾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回起诉。

        被告李某在桐城经营一家餐饮公司,2016年12月20日下午,该餐饮公司的内部电线短路突然发生火灾,后由消防部门出警扑灭大火。火灾导致同一幢楼房的多家住户房屋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原告朱某就是其中的住户之一。朱某家中房屋墙体大面积开裂,防护网及吊顶受高温烟薰变色变形,同时产生了巨大的异味。事后,朱某和李某多次进行协商,双方对其中导致墙体开裂的原因意见不一致,故今年7月份,朱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相关损失5万余元。

        承办法官在接到此案后,实地勘察了被烧的房屋的现状,并召集李某前来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阐明李某应站在对方的角度来面对这起事件,作为住户的原告,其家庭财产无端受损,内心肯定憋屈。而李某称之前已对朱某的相关损失予以补救和赔偿,现在双方对受损墙体的修复方法和修复金额分歧较大,认为原告的要求过分苛刻。为公平正义的审理此案,法院依法委托相关机构予以评估。考虑到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心理承受能力,法官认为评估的结论是双方能承受的范围。立即通知双方到庭,进一步做调解工作。原被告感受到法官确实从减少诉讼成本和为当事人着想的出发点,均表示相互谅解,最终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并当场给付了执行款,原告撤回起诉。

        餐饮场所是火灾易发地,经营者更应注意加强电器管理,对于存在的隐患要及时发现和处理,一旦发生火灾,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及财产安全都将受到威胁

 

(责任编辑:云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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