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价[2017]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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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车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桐城市海特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582号)和《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皖价电[2017]29号)等文件精神,现调整我市车用天然气价格,具体通知如下:
一、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为3.49元/立方米,自2017年9月8日起执行。
二、你公司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内部管理,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民服务。
2017年9月 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