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桐城 > 桐城新闻 > 部门 >

桐城:家事审判理念新 亲情修复成效显

2017-08-14 来源:桐城法院 作者(采编):吴问银、余亮亮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导读: 8月11日,桐城市人民法院范岗人民法庭家事审判工作室里,原告魏某一边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一边挽起被告李某的手臂,夫妻二人重归于好,这起离婚案件因原告的撤诉而终结。

   8月11日,桐城市人民法院范岗人民法庭家事审判工作室里,原告魏某一边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一边挽起被告李某的手臂,夫妻二人重归于好,这起离婚案件因原告的撤诉而终结。

  魏某与李某系同学关系,2002年俩人确立恋爱关系,同年7月2日在桐城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2005年2月5日生育一女。婚后夫妻感情尚可。近期,夫妻二人为家族琐事发生争吵,李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2017年7月28日,魏某遂以夫妻性格不合、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承办法官刘峰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与李某取得了联系,在得知李某已怀孕两个月的情况后,本可以依法驳回原告魏某的起诉,但刘峰从婚姻修复、亲情弥合的角度出发,陪同李某回家,做通魏某及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思想工作,获得各方一致感谢。

  范岗人民法庭作为桐城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的试点单位,注重发挥家事审判从源头上弥合亲情、抚慰创伤、修复婚姻、维护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提出贯彻不公开审理、调解优先、保护弱势成员利益、全面正确适用法律等原则,建立家事调解员、婚姻冷静期、家庭财产申报、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协作、心理疏导、多元化家事纠纷调处、家事案件回访等工作制度,全面保护当事人利益,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

(责任编辑:云晓露)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