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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

2017-03-22 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采编):秩名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童谣
导读:为弘扬正能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安庆市教体局、文明办决定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

桐教字〔2017〕47号

各中学、中心学校、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市区各小学,育才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弘扬正能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安庆市教体局、文明办决定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四至九年级学生

二、征集标准

1、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和爱国主义精神,引导未成年人做有道德内涵的现代合格小公民。

2、围绕“中国梦”主题,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激励未成年人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树立远大抱负。

3、围绕中华传统美德和礼仪礼节教育,倡导未成年人文明守礼、勤俭节约、诚信友善、敬老孝亲。

三、实施步骤

1、广泛征集。3--4月,各校要广泛发动,积极开展优秀童谣征集,鼓励少年儿童参与创作。

2、推荐申报。5月初,各校要对收集的童谣作品进行评选,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

3、安庆市级评审。6月初,由安庆市教体局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作品进行评审,精选出一批主题鲜明、充满童趣、易于传唱的优秀童谣。

4、集中推广。安庆市教体局、文明办将把评选获奖的优秀童谣汇编成册,并将其纳入“红领巾向党”活动,发放到各县(市、区)幼儿园和小学进行传唱推广。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要主题突出,鼓励创作能展现未成年人良好的精神风貌,引导未成年人奋发向上的作品。

2、作品要贴近未成年人生活,富有童真童趣,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语句精炼,朗朗上口,利于传唱。

3、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不得抄袭,若有抄袭,将通报到单位。之前已获优秀童谣奖项的作品不再推荐上报。

五、奖项设置(安庆市)

一等奖作品20首、二等奖作品40首、三等奖作品80首,优秀指导教师奖20名(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把征集推荐优秀童谣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鼓励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努力提供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

2、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严把推荐作品的审核,确保原创,严禁抄袭。推荐作品请于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业或学校、年级,同时报送《安庆市优秀童谣推荐表》(见附件)。获奖优秀童谣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联系人:许昕,联系电话:6133611,邮箱:jyjxu@qq.com

3、营造氛围。各地各校要加大对开展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活动知晓率,扩大活动的影响面。 

附件:安庆市优秀童谣推荐表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云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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