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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 “三提高、两覆面、一规范” 保障农村党建民生工程

2016-04-18 来源: 组织部 作者(采编):包遵陆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导读:为进一步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桐城市 三提高、两覆面、一规范,切实做好2016年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民生工程。。 一是大幅度提高
    为进一步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桐城市 “三提高、两覆面、一规范”,切实做好2016年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民生工程。。
    一是大幅度提高村干部工作报酬。从2016年起,村干部报酬基本报酬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按月打卡发放。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按照全市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按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的90%确定。村干部绩效报酬按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的25%-40%确定,由镇、村两级共同承担。经测算,2016年全市村干部正职基本报酬达2.4万元,村干部平均工作报酬达3万元以上,同比增幅达25%以上,市财政预算安排2500多万元发放村干部基本报酬,改变往年村干部工作报酬由村级自行负担现状,大大减轻了村级组织的压力。
    二是逐年提高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按照3000人以下的村5万元、3000—5000人的村7万元、5000人及以上的村9万元的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并纳入市财政预算,其中用于服务群众支出不低于基本运转经费的50%,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动态增长。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300多万元。同时,从2016年开始,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市级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费100万元,镇(街道)每年安排每个村不低于1万元的党建工作经费,市管党费用于农村基层党建的比例,不低于本年度党费使用总额的70%,确保了村级组织工作基本运转、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筑牢为民服务的物质基础。
    三是大力提高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研究制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具体办法,采取盘活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物业经济、开展经营服务等措施,加大财政、税收、用地支持力度。2016年起,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奖励基金100万元,整合安排涉农资金,支持、激励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重点扶持26个贫困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同时规定,经镇级党委和市委组织部审核,新增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50%用于奖励村干部,大大调动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积极性。
    四是在职村干部社会保障全覆盖。从2016年起,为所有1110名在职村干部统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以镇级为单位参保缴费,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市、镇、村、个人分别按8%、8%、4%、8%的比例承担,同时,还为村干部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财政每年列支350万元,社会保障的体质扩面,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有更多获得感。
    五是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全覆盖。在市财政每年补助500万元,为全市3900多名年满60周岁离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每年还拿出80多万元,对1100多名未满60周岁离任村干部每人每年补助720元,让村干部切身感受到组织上的关怀和温暖。
    六是推进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提升行动,统一布局、配套设施、完善功能,拓展和提高活动场所服务群众功能。对200㎡以下的未达标村部,市财政每个补助5万元,并于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今后新建活动场所的,必须向组织部门申报建设计划,严格按有关部门提供的设计方案和标准组织实施,其中党员活动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为民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验收合格后每个补助10万元。全面推行村干部集中办公制度,不准村干部既在服务大厅有办公桌,又在楼上有办公室,腾出的办公场所进行资源整合、综合利用,全面建设标准化的为民服务大厅和村级电商服务站,有条件的村统筹建立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活动室,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的综合服务功能。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所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批示范活动场所。
(责任编辑:云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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