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桐城网 > 桐城新闻 > 部门 >

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

2014-07-26 来源:桐城教育网 作者(采编):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提高

本专科生上调2000元,最高可贷8000 研究生最高可贷12000

 

(中国教育报7月25日讯)高考结束,来自四川省金堂县官仓镇叶家店村的小灵没有休息,而是立刻找了家小店打工,“一个月能挣1000多元,多少能给家里减轻点负担”。

小灵的父亲早年因病去世,母亲离家出走,奶奶把她拉扯大。她今年考上湖南一所医学类高校,“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加起来近7000元”,而自己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只能贷6000元,这让小灵和奶奶很担心。

今天好消息传来,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门下发通知,决定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标准:从今年7月起,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对我这样的学生来说,新的助学政策真是太及时了。”小灵高兴地对记者说。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

据四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一些省份陆续上调了本专科学生收费标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也将全面实行收费制度。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6000元的资助上限已难以满足学生需求。“为更好地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需求,决定从今年7月起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进一步细化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

据该负责人介绍,综合考虑本专科学生收费标准调整和研究生全面收费等因素,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在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国家助学贷款主要定位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上述贷款额度基本可以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需要。”该负责人表示。

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杨爱民认为,提高贷款标准,“一方面是对这么多年来学生整体信用度的认可,另一方面能对学生的学业和成长提供更好的支持,提高了上限,学生的选择更多”。

各省份资助比例按贫困学生分布情况确定

据了解,原来统一设定的全国总体20%的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未能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需求在不同区域和院校间的分布差异。因此四部门进一步细化了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

据四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目前,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全国平均资助比例为20%,各省份具体资助比例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情况确定,其中,东部地区为13%—17%,中部地区为21%—22%,西部地区为27%—29%。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研究生学习和生活成本相对较高,获得资助的渠道比本专科生更多,因此不对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作出具体规定,而由各地区、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研究生原则上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按照国务院部署,研究生教育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行收费制度。四部门下发的通知提出,“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研究生户籍变动较为普遍,与本专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联系松散,且贷款额度相对较高,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难度较大。二是高校掌握研究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情况,更能准确掌握研究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国家助学贷款需求。三是进一步明确高校为责任主体,更有利于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避免出现两种贷款都可以申请但又都无法获得的现象。四是对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模式作出原则性限定,有利于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日常管理。需要说明的是,研究生申请办理校园地贷款只是原则性要求,确有特殊情况的也可办理生源地贷款。

针对有学生担心校园地贷款申请手续会比较烦琐的问题,据杨爱民介绍,校园地贷款申请经过多年的实践,流程已经十分规范、便捷,“学生只要带齐申请贷款要求的材料,来校报到当天就能填写申请表格”。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部署,国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研究生。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标准博士生不低于10000元、硕士生不低于6000元;同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提高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落实和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

据四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调整后,《财政部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政部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有关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标准也将相应调整。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由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以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链接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逐步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范围不断扩大,资助标准不断提高,资助领域不断拓展,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目前,在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建立了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在内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

 

  《中国教育报》2014年7月26日第1版

(责任编辑:admin)

网友评论